小時因「重男輕女」被拋棄!26歲女長大後「拒與親生父母相認」還被罵沒良心:我做錯了嗎?

5月31日,據白鹿視頻報導,中國江蘇東台一女子稱,親生父母因她是女孩,出生時將其拋棄,19歲時對方找來相認,自己拒絕後遭到對方譴責。

「我出生的時候他們家樓房已經建好了,經濟能力是可以的。」當事人駱女士介紹,她於1998年出生,因自己是女孩被親生父母送走,2000年時,他們生下了弟弟。

在駱女士19歲時,她的親生父母過來相認,其拒絕後,遭到對方譴責。「他們以各種理由和借口給我打電話,譴責我沒良心。」駱女士說,近期,親生父母那邊又找人來說,弟弟交了女朋友,讓自己和弟弟好好相處。

駱女士表示,親生父母那邊還說是養父母小肚雞腸,阻止他們相認,但養父母一直尊重自己的選擇。「我(養父母)明確的跟我講過,他們尊重我做的任何決定,他們不會干涉我的。」

「我就是家中的獨子!」駱女士稱,自己最大的期望就是親生父母不要再牽連養父母,她是養父母唯一的孩子,也希望對方不要道德綁架。「前幾年,我養母身體不舒服,正好親生父母那邊身體也不舒服,當時他們打電話要求我去照顧,我當時已經明確的說了,你們還有兒子,我媽(養母)就我一個。」

駱女士還說,親生父母十月懷胎生下了自己,但是也拋棄了自己,「作為一個成年人,怎麼說我是無所謂的,但如果說涉及到我(養)父母,那肯定是接受不了的。」

來源:九派新聞綜合白鹿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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