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馬路被車子A到!台北男要求「賠償1999萬」列明細:很合理阿 法官傻眼「以為中樂透嗎」只給他1萬6


更扯的是,黃男認為自己有健身房的會員,一個月要花999元,但因為往後可能都沒辦法運動,所以999元的月費,乘以62年的話,算出還要賠償6萬餘元,另外因為受傷不能洗碗,所以購置洗碗機、洗碗機的62年電費、汰舊換新費用等等,共計37萬餘元,都要吳女賠償。

圖片來源:《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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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女聽了傻眼直呼,雖然自己的確有疏失,沒有禮讓行人,但是黃男沒有行走在行人穿越道,也必須負部分的肇事責任,加上當下就已經付清黃男的就醫費用,後續提出的賠償根本明顯不合理,而法院審理後也認為,這些賠償理由都跟擦撞沒有因果關係,更說重話「損害賠償不是中樂透」,最後認定吳女僅須賠償1萬6000元,不過訴訟費用要由黃男全額支付。

影片來源:民視新聞網 Formosa TV News network



太誇張了啦,被擦撞到就想著發財夢,很多人卻是希望不要發生這樣的事情,真的太超過。



資料來源:《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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