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離開後!我「和姐姐斷交9年」比陌生人還陌生 某天在街上「撞見她的變化」我紅了眼眶

口述:李春燕

我今年58歲,6年前孫子出生後,我離開老家去省城開始了帶孫生活。

這次之所以回老家,是因為大伯哥家的最小侄女要結婚了。

別的人辦喜事,我可以禮到人不到。但這次不一樣,侄女結婚,我做嬸嬸的,肯定要回來。

我提前五天回來做準備工作,兒子媳婦他們晚幾天。

這房子久不住,落了不少的灰塵,我花了大半天的時間把裡裡外外打掃了一遍,累出了一身的汗。

搞了衛生,我用一張紙記了一下要買什麼東西。記好之後,出門。


我家在鎮上,出門就是街道,買什麼都方便。好幾年沒回來了,街上有了不少的變化,擴張了幾條新的街道,還有兩個大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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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找了一個粉店,點了一碗雲吞,填飽肚子再去買東西。

吃到一半的時候,我看到一個滿頭白髮瘦得只剩皮包骨且走路不對勁的人牽著一個五六歲大的女孩進來,她跟老闆要了一碗13塊錢的素粉。

我心緒複雜地轉過頭望向遠處,久久沒有回過神來,又情不自禁轉回來看向那個人,她正坐我左手後面的位置。

想了想,我還是忍不住朝她喊了一聲:「姐」。

對方愣住了,盯著我好一會兒,聲音有些不自然地問:「你什麼時候回來的?聽小弟說你前幾年去省城帶孫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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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家四姐弟,姐姐是老大,我排行老二,底下有兩個弟弟。

爸爸常年勞作,身體不好,在他53歲這一年突然離開了我們。

他這一生沒享過什麼福,就這麼走了,對於我來說是一種無法釋懷的遺憾。

辦完爸爸的後事,我們四姐弟聚在一起聊天。

我趁此機會說爸爸不在了,以後我們更應該多關心媽媽。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

這話剛說出口,還沒有人附和,大弟媳率先開口提議要分家。

小弟媳滿臉笑容,看她也是樂意分家的。

那時候媽媽的身體還好好的,能幹活,能帶孩子。所以她成了搶手貨,兩個弟媳都搶著要。

最後決定,媽媽各在他們家待半年。

媽媽輪流幫兩個弟弟帶孩子,做家務,看家。原來半年輪一次,後來一年輪一次,這樣他們就可以兩夫妻去外面打工掙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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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的時間,兩個弟弟都掙了大錢,回來在村裡面蓋起了小洋房,買了車,過起了瀟灑的日子。他們的孩子也都長大了,有自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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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他們都不再需要媽媽,反而嫌棄她在他們家礙事。

等我知道的時候,媽媽住回了老房子。她晚上因為起夜,不小心摔了一跤。

還是鄰居聽到媽媽的痛呼聲,趕回去看,及時通知人,才送她去了醫院。

媽媽動了手術,躺在病床上一動不動,兩個弟媳婦都沒有來。兩個弟弟來了,只說了句:「怎麼不小心一點」,然後待了不到一個小時就回去了。

我讓大姐留下來,和我一起輪流照顧。

她心裡不舒服,在媽媽耳邊憤憤不平道:「當初您要是種幾畝田地,再養一些雞鴨拿去賣,多少手裡存些錢,這樣多好。」

「可您心疼您兩個兒子,輪流幫他們看家,帶娃。辛辛苦苦十幾年幫他們有什麼用,現在出事了,還不是讓我跟二妹放下家裡的事情來伺候您。」

媽媽默默地流眼淚,悶不吭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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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皺了皺眉頭,跟姐姐說:「好了,媽媽也不想這樣,她現在正難受,說這些話幹什麼?」

姐姐怒道:「我心裡不舒服,還不能說兩句?有本事就不要讓我留在這裡伺候,家裡還有一堆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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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電話給兩個弟媳,讓她們各自來替幾天。

但這兩個平時不合的人像商量好了一樣,異口同聲道:「我是媳婦,對婆婆沒有贍養義務,這是法律規定的,更別說貼身伺候。」

我:「再怎麼說,我媽媽幫你們養大幾個孩子。她現在需要人,你們也該盡一份力。」

她們道:「什麼幫我們帶孩子,那不是她的孫子孫女嗎?她作為奶奶,應該的。」

弟媳始終不是跟我同一父母,我在她們眼裡也只是個外人。我和他們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沒有用,算了。

我讓兩個弟弟來醫院,他們也一個推一個。說照顧病人是仔細活,男人沒那麼細心,做不了,讓我跟姐姐多受累一點,他們感恩在心。

行,不來是吧,給錢。既然我和姐姐在醫院照顧媽媽出了力,那兩個弟弟就出錢。

他們還想推脫,我回了村裡面一趟,找了兩個叔叔還有其他長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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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裡面,不孝順老人等於人品不佳,會被人在背後唾棄,看不起的。

不知道那些長輩怎麼跟兩個弟弟說的,反正後來他們一人拿了10萬出來,加起來一共20萬。

自從兩個弟弟給了這筆錢,姐姐天天在我耳朵念叨照顧媽媽有多累。或者說她家裡少了一個勞動力,少掙了多少錢,被姐夫和她婆婆埋怨 。

我嘆了口氣,從那筆錢裡面拿了2萬塊錢給姐姐。醫藥費不夠的話,過後我再填一些進去。

姐姐得了2萬塊錢,她臉上終於有了笑容。心情好了,還主動關心媽媽,說媽媽瘦了,問她想吃什麼,自己屁顛屁顛去外面的大市場買,轉了一圈,買了一袋東西回來。

媽媽看姐姐高興,她臉上也有了笑容,不再小心翼翼。

後來,姐姐又問我要了一次錢,說外甥和外甥女要交伙食費了,還差一點錢。

我問姐姐要多少,她說:「你要方便的話,給我1萬,不方便的話,給個5000塊錢也行。我聽說去省城當護工,一個月上萬的薪水呢。」

我看了看姐姐,沒有說話,只給了她5000塊錢。

她不滿意,那幾天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整天說為了來照顧媽媽,耽誤了自己家裡多少事情。


後來,她自己找了個借口回家,回去了就沒有再來醫院。我打電話給她,都說有空的時候明天就來,次次這麼說但都沒有來,後來就不再給她打電話了。

媽媽出院後,我把她接到家裡住。她那種情況,得有一個恢復期,要好好照料才行。

我家住在鎮上,買菜什麼的,都方便很多。

我23歲嫁給我丈夫,婆家離娘家有4公裡遠 。

剛結婚那幾年,我和丈夫也是過著面朝黃土背朝天的生活。但忙忙碌碌,也只能維持一個溫飽。

看著越長越大的兩個孩子,心裡多了一份憂慮 。做父母的,哪個不想給自己家孩子過上好的生活 。

丈夫頭腦靈活,買了兩包煙,兩斤豬肉去他姑姑家。回來後告訴我,他以後跟姑父批發水果和一些雜貨賣。


後來,丈夫賺了一些錢,我們去鎮上買了土地,蓋了兩層樓。一樓開了一個雲吞店,二樓用來住 。

過了幾年,我們又把雲吞店改成了飯館,專門做炒菜的。

以前,我讓媽媽來家裡住幾天,她總怕給我添麻煩。如今,怎麼著也得聽我的。

丈夫對此沒有意見,給了我5000塊錢,讓我給媽媽買排骨和筒骨燉湯喝,這樣有助於身體恢復。

媽媽恢復之後,她覺得過意不去,不好在我家白吃白住。於是,主動到店裡幫忙。比如給客人加茶水,收碗碟,打掃衛生,甚至在很忙的情況下幫忙點菜上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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