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款置辦婚前房!婚後丈夫威脅「愛我就加我名」 岳父留一手「完美應對」:想加名不可能

如今,隨著房價增長,房產分割成為一個敏感的話題。許多父母選擇在子女婚前為其置下房產,並且房產證只寫孩子一人的名字。


在我們父母那輩人眼裡,女孩子是要嫁到別人家去的,還買什麼房呀?買房都是男方家的事。可如今的父母們,即便家裡是一兒一女,也會想著給女兒買房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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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位同事生了兩個女兒,就在周圍人紛紛以羨慕的口吻說他們壓力小,不用怎麼奮鬥時,同事老公一臉嚴肅地說「哪裡,倆女兒也一樣,至少得給她們一人掙套房」。

還挺巧,我的一位五十來歲的鄰居,也是這麼想的。

鄰居家有一兒一女,兒子早已結婚成家,剩下個小女兒讀了大學又考了研。就在女兒考研期間,鄰居給她打電話說,已經為她買好全款房,等她研究生畢業之後就可以相親結婚了。

果然,有了房的女人就是吃香。因為鄰居家裡條件尚可,對男方要求倒不高。鄰居女兒很快就確定了對象,半年後結了婚。

結婚後,男方以「若你愛我就在房上加名」為由,鬧著要在房產證上有自己的名字。女兒告訴爸爸,爸爸告訴男方「房本在我手裡呢」。男方不信這個邪,拉著老婆去了房管局。結果查半天沒查到,知道真相後就傻眼了。原來老丈人還留了一手:房本上寫的根本就不是女方名字,而是老丈人自己的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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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女兒買房,居住權和所有權相分離,是父母對她最好的保護

說實話,我的這位鄰居留的這一手,連自家女兒都不知道。鄰居說因為女兒生性單純善良,自己就想著在為她鋪好路的同時,盡量給她掃清障礙。房本上加自己的名字不加女兒名,就是出於這一考慮。沒想到鄰居真的防到雷了。

鄰居的事情告訴我們一個真理:若給女兒買婚前房,最好的辦法是讓房子的所有權和居住權相分離,這是父母對她最好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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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這麼做?就是為了防止心機男的覬覦。尤其是通過相親認識的,對對方不夠知根知底,更容易遭到對方算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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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只讓女兒住不歸女兒所有,能避免很多家庭矛盾

若是在婚前全款給女兒買房,婚後男方會有三種舉動:

一種是跟女兒安安穩穩過下去;

一種是慫恿女兒加上自己名字;

還有一種是勸說女兒賣掉婚前房,加些錢貸款買更大的房子。

男方這三種態度,顯然女方父母更喜歡第一種。可若是碰上了後兩種,買了房的女方父母利益肯定要受損。為什麼?因為婚前全款房屬於個人財產,相當於是女兒自己的,若是加了名或者換後賣掉換新房,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若是男方心術不正,婚後不久就開始進行暗箱操作,女方不僅會賠進去感情,還會賠進去自己的財產。房子價值多高,若變成夫妻共同財產並被分掉,損失可不止幾十萬。

因此,有智慧的父母給女兒買婚前房時,最好不要直接加女兒名。這樣可避免女兒被心術不正的男性所騙,同時也為自己的養老留了後路。畢竟,房子上掛著岳父大人的名,女婿也不會不同意老人家晚年住這裡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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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一碗米養恩人,一斗米養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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