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戀4年向心儀對象告白!總裁被拒絕「惱羞求償6800萬」:害我心理受創!

卡西岡隨後以諾拉違反「改善關係」的協議為由,要求對方賠償他2.2萬新加坡幣(約50萬新台幣),不過此控告已經遭地方法院駁回,法官認為卡西岡濫用法律程序,達到脅迫女方的目的。

後來卡西岡再度提告,指控諾拉四處在外毀謗他,破壞他的聲譽,導致他產生巨大損失,尤其事業上喪失5個合作夥伴,自己精神狀況也因此受到創傷,向諾拉索賠300萬新加坡幣賠償。諾拉得知後也決定不忍了,控訴對方長年騷擾自己,目前也已聘請律師,將對卡西岡提出的指控進行辯護。

圖片來源:pexels


只能說感情方面的事情還是不能強求,弄到最後互相提告連朋友都當不成真的不太好看啊...


來源:Daily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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