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女駕駛「滑手機撞死人」遭家屬提告求償!法官看「監視器1幕」卻逆轉判免責!

丁某跟警方說起的時候十分自責,她覺得都是她駕駛技術太差才導致李女去世。警方聽完她的敘述連連地皺起眉頭,因為這件事似乎是有人故意為之,要是有意為之,那麼也太過於詭異和巧合了,如果丁某在說謊,是不是想逃避一部分責任?

於是警方針對丁某的說辭展開了調查,警方知道丁某的車上有行車記錄器,周邊路上還有一些監視器,警方先是找到了幾個目擊證人,得到的消息卻出奇的一致,他們都說是李女先倒在地上大喊大叫說丁某撞到她了,然後丁某不知道為什麼沒有下車,不久之後李女士就被車子碾壓了。


再從行車記錄器和周邊監控來看,這顯然不是一場簡單的車禍,監視器畫面中的李女先是在車前徘徊,隨後就開始假摔和扔可樂,再然後就抱著大腿哭叫引起周圍的人注意,李女的行為很像是故意碰瓷,然後沒等來駕駛下車卻等來了車子的碾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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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某看到影片後大吃一驚,她直言坐在車裡的她根本就沒看到李女像小丑一般的表演,因為她專注地在回訊息,就連對方什麼時候倒下去自己都不知道,如果知道的話她就不會直接開車過去,因為那畢竟是一條人命,碰瓷與否自己都沒權利傷害她。


警方看到行車記錄器畫面後,特意找尋了一個和丁某身高身材都差不多的女警,讓她坐在丁某SUV的副駕駛上,他們又找來一個和李女差不多的女警躺在李女受害的位置。經過還原發現在駕駛座上根本就看不到倒地的李女士,這也是交警說的視野盲區,李女並不懂這個所以就造成了把自己一條命搭了進去的情況。

最後警方根據掌握的證據和證詞判定丁某在這起案件中沒有違反交通規則,也沒有主動傷人的嫌疑,且發生事故後還積極地採取了補救措施。因此李女因主觀碰瓷導致悲劇承擔主要責任,丁某則沒有錯誤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和賠償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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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與本文無關)


丁某這時終於鬆了一口氣,她坐在椅子上久久不能回神,這種事情太過嚇人,丁某被判定無責後準備回家,但卻遇上了李女的家屬,李女的家屬凶神惡煞地看著丁某,大有丁某不賠償、他們就會動手打人的架勢,警察眼看情況不妙就上來勸解李女的家屬,但李女的家屬就一口咬定是丁某殺死了他們的女兒,要求丁某賠償一百萬元給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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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多次解釋無效後就讓丁某先回家了,卻沒想到丁某前腳剛走,後腳就被李女家屬再次纏上,要求她必須賠錢。丁某覺得他們這是敲詐勒索無理取鬧就把他們拒之門外,她顯然低估了這幾個人的鬧事程度,周圍的居民和公司的領導都深受其煩,但是也都安慰著丁某讓她堅守自己的想法。


最終李女的家屬見沒有辦法了,只能一意孤行地把丁某告上了法庭,他們在法庭上的表現令法官都認為相當無理取鬧,他們在法庭上大放厥詞說自己的女兒碰瓷歸碰瓷,但是女兒就是丁某撞死的,所以丁某必須賠償他們一百萬。並且他們還指丁某是故意撞死自己女兒的,因為她一直在玩手機不看路,她就要承擔主要責任拿出一百萬來給他們養老,這讓在座的所有人都覺得這幾個人腦子是不是進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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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場事故中,法官認為李女故意製造車禍,所以應當負主要責任,因為其主觀意識強烈並在生前多次碰瓷他人,已經構成了敲詐罪。而對於李女這樣的行為法官表示是絕對不可取的,而且李女是一個手腳健全的人,她透過這種方式來獲取非法錢財是違法的,如果她沒有離世,面臨的就是三到五年不等的刑罰,李女躺在視野盲區碰瓷已經違反法律,而丁某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生此事,並且有主觀救人的現象所以丁某不需要負責任也無需進行民事賠償。因此法官對於李女家屬的要求予以駁回,李女的家屬氣憤難耐再次上訴,卻慘遭駁回。


從這件事上來看,丁某才是真正的受害者,慘遭碰瓷的她不但要墊付醫藥費還要承擔自己的車變成了事故車的風險,以後再開車上路也會有一定的心理障礙,丁某沒有跟李女的家屬索要賠償還決定息事寧人,卻沒想到李女的家屬是這種人,他們不依不饒究竟是為了給女兒討公道,還是想要敲詐勒索一目了然。

這起案件的審判結果可謂是大快人心,丁某深陷這場騙局之中,想像一下如果丁某一開始就發現了李女,肯定會被敲詐很大一筆錢財。李女終究是為自己的錯誤行為付出了年輕的生命。這一次正義終於戰勝了邪惡,對於法院的判決無數人都在拍手叫好,那麼您認為呢?


來源:網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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