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遇「佔位流氓」不用怕!專業律師告訴大家「用2招對付他們」成功讓奧客退散!

!!注意!!
此文章未上線!更新前請確認文章狀態!

1.乘客不遵守規定坐在指定座位上,車長可以直接終止跟乘客的運送合約,行使場地主人的權力,請警察將這個乘客趕下車。

2.高鐵公司高層如果有點guts的話,可以將這種「有不良紀錄」的乘客列為黑名單,拒絕提供運送服務,為期1年或2年,(合約第11條除了解除、終止合約外,還有一個「拒絕運送」,這個可以解讀為高鐵有權「往後」拒絕提供服務)以後這個乘客要從台北到高雄,請他搭台鐵慢慢晃下去吧!

乘客如果不服,只能告高鐵,這個官司打完,大概也是一年多了,反正就是擺明讓奧客「沒辦法搭乘」吃飽吃滿!不這樣,怎麼對得起其他遵守規定的乘客呢?


誰說奧客沒法制?快把這篇文章分享出去,讓更多討人厭的奧客們知道分寸~


參考來源:臉書


Advertisements

回首頁

2/2

Advertise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