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三年丈夫回家!夫妻如膠似漆勝新婚 某天晚上「打開衛生間的門」妻子含淚報警

家裡人和身邊所有的人曾經都和我說過:不要太過於早結婚,不要太快步入婚姻的墳墓。我在一個小縣城長大,長大過程算得上順風順水,小學初中資質平平,高中大學勉強過關。在大學的時候認識我前夫,前夫是我大學同學,但是我們並不是校園情侶。大四那年去單位實習時,因為在同一個部門,熟悉之後才知道竟是同一所大學,只是不同專業,所以就這樣認識了。開始了慢慢的了解,了解著自然而然我們就成為了情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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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情侶之後,那時候得到了許多人的祝福,家裡人親戚朋友都說我們很般配,周圍的同事也很看好我們,希望我們能好好交往。剛開始我們過得挺艱難的,經濟基礎不穩定,那時候我們剛畢業兩個人身上都沒有什麼錢。可是我們兩個人都不覺得很苦,兩個人能開開心心在一起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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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畢業的時候領了結婚證,剛開始我們在畢業的城市租房、工作,每天三點一線,回到家兩個人一起生火做飯。那些年我們再怎麼努力依舊還是買不起房,依舊還是租房。這樣的日子維持到我們結婚一年後,丈夫的父親要求他回家接手他的大卡車。就是那種幫人拉貨的大卡車,丈夫的父親不捨得賣掉,要求他回去幫忙開車拉幾年貨,賺點錢再賣掉。當然我是不願的,但是丈夫說這樣賺錢更快,丈夫也不想讓他父親心裡難受。我們同意了,當時我們商量,我繼續在城市上班,丈夫回去幫忙。


就這樣過了三年,丈夫三年沒回過家,但是我們買了房。他第一年賺的錢少,說在外地跑,明年就回去;第二年賺的錢很多了,我們的存款夠買房了,我讓他回來一起工作吧,他說賺的錢還不夠裝修,明年就回去。在丈夫不在的第二年,我自己一個人去看了樓盤,買了房裝修了房子,第二年我們有了房;到了第三年年底,他回來了,我不知道三年時間能讓人瘦成這樣,他和我說是舟車勞頓加上風餐露宿。好吧,人回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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