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揪男人「摩鐵躲雨1.5小時」辯:他是Gay蜜~尪不信「拿錄音檔怒告」結局出爐!

妻子則辯稱,她是2021年5、6月某日去汽車旅館,當時因跟該名男性友人約在外面,突然下雨才改到汽車旅館聊天,兩人並沒有踰矩行為,更強調這名男性友人為同性戀者,因此她與對方同處一房並不算外遇。

(示意圖/istockphoto)


法官認為,在這起案件中,人夫應負舉證的責任,但他僅提出妻子與男性友人在與汽車旅館人員洽談休息、2分鐘後車輛熄火、1個半小時後車輛發動等錄音,無法確定案情發生的具體日期、情境、是否有其他人在場,以及妻子是否在車輛熄火後與男性友人獨處,因此,難以確定兩人之間是否有踰矩行為發生,法官駁回告訴,判決免除女方的賠償責任。


來源: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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